requestId:68a4ad6009c380.03587091.
國務院新聞辦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邢慧娜:
各位媒體朋友們,大家下包裝設計午好!歡迎出席國務院新聞辦吹風會。今天下午我們的吹風會主要是向大家解讀《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主要內容。出席今天吹風會的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先生,外交部人權事務特別代表李笑梅女士,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先生,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先生。今天的吹風會,我想先請幾位發布人做一個簡要的情況介紹,然后再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首先請李曉軍先生作介紹。
2021-09-14 14:01:25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 李曉軍:
各位記者,下午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取得的非凡人權成就,奠定了中國人權發展進步的新起點,《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應時而生。它是中國政府貫徹落實黨章和憲法關于“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階段性政策文件,是中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首份宣言書和路線圖。這是中國政府發布實施的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本期行動計劃突出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特色和優勢,具有4個主要特點。
第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權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針對新階段、新需求,提出新目標、新任務,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如在保障健康權利方面,提出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針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人民在精神文化方面更高的需求提出新的目標和任務;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權利,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同時保障少數民族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第二,體現新時代中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特色。本期《行動計劃參展》內容源自多個方面,共分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環境權利,特定群體權益保障,人權教育和研究,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實施、監督和評估等8個部分,包含近200項目標和任務。篇幅比第三期大幅增加,目標和任務增加近30項,其中約束性指標占大約1/3。可以說,句句有特點,段段有新意,體現了中國在人權理論、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制度、人權發展道路和人權文化方面的特色、優勢和自信。
第三,突出生態環境權利。生態環境保護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是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有機組成部分,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日益增長,國際社會也十分關注,本期將“環境權利”單列一章。前三期該項權利被列入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部分。
第四,便于實施和落實。針對不同權利門類,提出不同目標和任務。既有定性指標,也有定量指標;既有約束性指標,也有非約束性指標;既有階段性指標,也有長期性指標。注重連續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壓茬推進,壓茬實施。比如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開展鄉村振興建設相銜接,不斷提升全民閱讀服務水平,人權教育、研究、培訓與知識普及都是長期性任務;提出再增加3家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新設3家國家人權研究基地等。
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世界人權領域樹立了新榜樣。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制定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但只有中國、印度尼西亞和墨西哥連續制定了4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等國迄今仍未制定任何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此呼吁這些人權喊得震天響的國家盡快按照國際人權標準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真正做些保障他們自己國家老百姓人權的實事。
展望未來,相信經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40多家成員單位的積極推進,經過各級地方政府的細化落實,經過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本期《行動計劃》一定能夠實現“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目標,在中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謝謝。
2021-09-14 14:08:57
邢慧娜:
謝謝李曉軍先生的情況介紹,下面有請李笑梅女士作介紹。
2021-09-14 14:09:08
外交部人權事務特別代表 李笑梅: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下午好!很榮幸能夠代表外交部參加本次吹風會。
展望未來五年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國將在國際人權交流合作領域開啟新的篇章。
第一,我們將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務。中國高度重視國際人權文書對促進和保護人權的重要作用,堅持把人權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不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人權事業發展本身就是對世界人權事業的最大貢獻。我們愿分享中國人權實踐,將及時提交人權條約履約報告并參加審議,與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結合中國國情采納和落實條約機構合理可行建議。
第二,我們將深度參與聯合國人權機構工作。中國將競選2024-2026年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倡導聯合國人權機構秉持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原則,同等重視、系統推進各類人權,旗幟鮮明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和雙重標準,繼續倡導以和平促人權、以發展促人權、以合作促人權、以公平促人權。認真落實中國在人權理事會第三輪國別人權審議中接受的建議,我們還將積極參與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繼續積極推薦中國專家競聘人權特別機制,推動解決特別機制專家地域代表性不平衡問題。
第三,我們將開展建設性人權對話與合作。中國致力于在相互尊重、開放包容、交流互鑒基礎上開展建設性人權對話和磋商,促進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中國將繼續舉辦國際和區域人權論壇、研討會等,增進各方在人權問題上的相互了解和交流互鑒。繼續同聯合國人權機制開展合作,鼓勵其客觀、公正履職,重視發展中國家關切。
第四,我們將深入參與國際人權治理。促進和保護人權是大家共同的事業,全球人權治理要由各國共同商量,人權發展成果要由各國人民共同分享。中國將繼續推動各方恪守道具製作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尊重各國人民根據國情自主選擇人權發展道路的權利。繼續積極參與國際人權規則制定和議程設置,推動構建公平正義、合理有效的國際人權體系。
站在“兩個一百年”的交匯點,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將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為國際人權事業發展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倡導奇藝果影像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謝謝。
2021-09-14 14:09:36
邢慧娜:
謝謝笑梅,下面有請別濤先生作介紹。
2021-09-14 14:10:15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 別濤: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下午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是中國政府連續發布的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其中,“環境權利”在我國也已經連續12年被先后四期《人權行動計劃》納入其中,剛才李曉軍先生提到一個觀點,“環境權利”的保護是中國人權保護的一個重要特點。
關于人權的保護與環境權益的關系,我從環保角度談一下個人的幾個基本判斷,供大家參考。一是對人權的全面保護,包含對公眾環境權的保護。二是對展場設計環境權的有效保護離不開健全的環境法治。三是中國的立法、行政、司法歷來重視對環境權益的保護。四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2014年中國新環保法的修訂,以及近年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訂,還有正在修訂的噪聲法、核安全法等法律的制修訂,可以說在今天的中國,對于環境權利,無論是從實體互動裝置權方面,健康的空氣、清潔的飲用水源、干凈的土壤;還是程序性的環境權利,例如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也無論是預防性的環境權利,例如項目規劃環評、公眾參與聽證;還是救濟性的環境權利,例如磋商、訴訟等程序規則;也不論是對于公民個體的私益性的環境權利,還是對于NGO等環保社會組織的集體環境權利,中國的立法、執法、司法體系都給予了公正、公平和有力的保護。
剛才李曉軍先生提到了一個詞——“自信”,我也很贊同。我們今天可以自信或者自豪地說,自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以來,經過近50年的努力,中國對于環境權的法律保護,與其他任何國家相比都不落后。
從環境人權法治的角度看,我國通過推動應對氣候變化、控制生態惡化、防治環境污染等一系列環境問題方面入手,有力地維護公眾的環境權利。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經過12年的接續努力,在環境權利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主要包括完善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公眾的環境權益,解決環境民生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效維護公眾的健康,有力地提升了公眾在生態環境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這不失為中國人權保障的一個亮點。
新的為期五年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環境權利獨立成章,并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并列。同時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有關環境權利的規定,其內涵也在不斷拓展和豐富。我們也做了一下回顧,從2009年第一期中的“一個方面、七項任務”,拓展到第四期中包含“六個方面、十八項任務”,記者朋友們有興趣的話可以瀏覽看看。其內容更加豐富,部署更加系統全面,具有很強的開拓性和引導性,我們覺得現實意義十品牌活動分重大。
新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僅僅是在篇章結構方面的形式上的改變,從實質內容上來說,這也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推動生態文明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互動裝置想。這個思想體系,也是我們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的根本遵循。
現在我們都在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特別是環保系統,我個人學習體會到,新時代的生態環保工作與環境權益密切關聯,我個人體會,它集中表現在“四觀”上面。
第一,民生觀。環境就是民生,這是我們講的,發展經濟是為了民生,保護生態環境同樣也是為了民生。我們既要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提供更多的優質的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在努力探索環境與健康相互促進的新路子,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新環保法以保障公眾健康為立法宗旨,這個法的總則里面有原則性的規定,在專條的規定,也有國家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的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組織開展環境質量對健康影響的研究,防治與環境有關的各類疾病,國家根據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風險評估,制定、公布和調整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名錄。
第二,公平觀。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展場設計福祉。因此我們要統籌城鄉生態環境保護,既要著力解決困擾城市區域的大氣污染問題,比如我們關心的PM2.5重污染天氣;也要高度重視解決流域性、地區性的水污染問題,包括惡臭污染問題、黑臭水體問題;同樣也要加快治理影響農村居民生活環境的面源污染問題、土壤污染問題,著力推進城鄉之間環境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這體現了很強的環境的公平觀。
第三,開放性或者參與性。生態文明是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要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民的自覺行動。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建設者、受益者,沒有哪個個人可以成為純粹的旁觀者、局外人和批評家。要開展全民綠色行動,動員全社會為生態環保作出更大貢獻。環保部門今年組織了一個專門的行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我也想請大家關注。現行的環保法,把公眾參與作為總則中規定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且在其中有一個專門的章節即第五章,標題就是“環境的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這里面有多個條款分別規定了政府的環保的基本責任,政府統一、定時發布環境狀況信息。國務院每年都要公布各個部門的數據,匯總成為統一的環境狀況公報。各地方政府也是這樣,環保部門、其他有關部門要公布各自履行職能中獲取的公共環境信息,同時要求企業公開其自身影響公眾權益、影響公共健康的環境信息。企業作為經濟實體,從事經營性活動,排放污染物,影響公共環境、危害公眾健康,就有義務公開自己污染物的排放種類、數量、濃度、去向,特別是有一些上市公司、發債企業和列入重點監管名錄的重點排污單位,或者受到違法處罰的企業,必須公開自己的環境信息,包括整改方案。正在進行的中央環保督察,也對一些違法企業作為典型案例,全面公開有關環境違法事實,并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公眾對環境的知情、參與、監督的權利。
還要求建設項目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影響公共環境的建設主體,要公開環境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公眾可以依法參與相關項目的審查、決策,重大項目可以正式要求參與聽證、審查。我們鼓勵公眾舉報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為舉報人保護其信息,維護舉報人合法利益,嚴懲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特別要關注的,就是在知情、參與、監督的機制上,提出公益訴訟機制。沒有直接受害的環保組織,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違法企業的公益性質的訴訟,要求國家機關依法責令違法主體停止侵害、修復生態環境。
第四,全球觀。我就不再展開。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保部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依法治污”等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是推動生態環保領域在高質量立法方面取得了突出的進展,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二是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更加完善。三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更加深化。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為了自己的利益,但是損害了公益性質的環境,損害了他人的利益,損害了公眾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要依法承擔修復和損害賠償的責任。
“十四五”期間,生態環保系統將認真貫徹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減污降碳的總要求,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效保障公眾健康,維護公眾的環境權益,為實現環境權利、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貢獻力量。謝謝大家。
2021-09-14 14:25:25
邢慧娜:
謝謝別司長,下面有請常健先生作介紹。
2021-09-14 14:26:56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常健:
大家下午好!這期《行動計劃》已經是第四期了,從本期行動計劃來看,我覺得它呈現出全面與重點相結合、繼承與創新相結合、鞏固與提高相結合的特點。下面我就結合自己的研究,向大家簡要分析一下這期《行動計劃》中有關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特定群體權利以及人權教育和研究方面的一些亮點。
在公民權利方面,本期計劃強調要完善應急狀態下生命權保障體系,實施人權侵害禁令制度,依法懲處“軟暴力”犯罪,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為流動人口參選創造便利條件。
在政治權利方面,本期計劃強調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VR虛擬實境主,擴大公民自主參與和自由發展空間,為實現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共同發展創造更為堅實的民主法治基礎模型。
在特定群體權利方面,本期計劃強調要加強對特定群體權益的平等保護和特殊扶助,建立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的特定群體權利保障機制。對侵害不特定婦女權益的行為,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提起公益訴訟;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防范和制止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欺凌和校園欺凌;為高齡失能失智老人提供護理服展場設計務,開展適老化改造,提供適老智慧服務,促進所有人平等分享發展成果。
本期計劃還要求廣泛開展人權教育、研究、培訓和知識普及,營造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文化氛圍。探索在師范類院校建立人權師資培訓中心,依托現有人權基地探索建立人權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支持在社科院、黨大型公仔校(行政學院記者會)系統建立國家人權研究機構,在公職人員培訓方面探索建立人權教育培訓示范單位,在企業人權培訓方面探索建立人權培訓示范企業等等。謝謝各位傾聽!
2021-09-14 14:33:44
邢慧娜:
謝謝常健教授的介紹。剛才四位發布人分別作了介紹,大家肯定還有很多問題想交流,下面開始提問,提問前請先通報所在的新聞機構。
2021-09-14 14:46:21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請問中國在鞏固脫貧成果、實現共同富裕方面,有怎樣的具體目標和實施計劃?謝謝。
2021-09-14 14:47:59
李曉軍:
鞏固脫貧成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鄉村振興建設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特別要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保障居民基本住房、用水、食品安全和出行便利。
在就業方面,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如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在教育方面,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加強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醫療方面,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
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保費。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康復服務。
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
此外,著眼農牧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完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網絡,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的規劃建設。謝謝。
2021-09-14 14:48:19
人民日報記者:
中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如何回應人民對人權的新訴求?謝謝。
2021-09-14 14:48:36
李曉軍場地佈置:
這個問題比較宏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要求,這就是要讓全體中國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實現全體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發展。因此,行動計劃重點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以讓全體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切實的民主政治權利、更優美的環境,實現共同富裕,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光保障大多數人的人權,還要對少數民族、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這些特定群體的權益給予特殊的保護。不光促進本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還要深度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推動建設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謝謝。
2021-09-14 14:48:53
紅星新聞記者:
本期《行動計劃》將環境權利單獨設章,內容有了很大豐富。行動計劃提出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目前這項工作進展如何?還存在哪些問題?下一步還有哪些工作計劃?謝謝。
2021-09-14 15:07:07
別濤:包裝設計
好,這個問題我回答一下。我剛才在介紹時談了幾個判斷,我想重申其中一個,就是對人權的全面保護包含了對環境權利的有效保護。人權的全面改善,也要求環境權利的全面改善。要進一步引申的話,對環境的損害、侵害或者破壞,也應當依法得到有效的修復、治理和賠償,要嚴格追責到位。所以你提的問題,正好是涉及到品牌活動環境權利相關的問題。
為了破解環境受損、公眾受害的不合理狀況,黨中央部署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這項改革任務。這項改革從2016年初啟動,先是在全國7個地方試點,經過兩年之后,在2018年開始,在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試行。從VR虛擬實境2020年起,進入正式實施。借此機會,跟大家介紹一下實施試點以來的進展情況。
近5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賠償改革的部署,經過努力,現在已經初步構建起了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框架,在推動國家和地方立法、規范訴訟規則、完善技術和資金保障、開展案例實踐、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階段性的改革目標已經全面完成,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法律制度的建設成效顯著。去年通過的民法典設專章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實體性的規則和程序性的規則。明確要求國家規定的機關,包括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環保NGO,有權就環境生態損害提起索賠,包括磋商和訴訟。改革試點的成果納入到了民法典這樣國家基本法律的規范之中,從實體化的角度確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法律地位。民法典是基本法。同時相關的專項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法、固體法等法律,也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作了專門規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剛通過的長江保護法,也專門引入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制度。森林法這些資源保護的法律同樣也將這個制度納入其中。還有不少地方立法也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目前我們掌握,已有19個省份出臺了包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地方性法規。
二是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生態環境部聯合公檢法及司法、自然資源、農林水等11個部門印發了《關于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對地方在改革實踐中反映出來的案件線索的篩查、賠償的磋商、磋商協議的司法確認等具體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最高法制定了《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展場設計》,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協議、司法確認等問題作了專門的規范。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通過磋商和訴訟獲得賠償資金的管理辦法,規范了賠償資金的繳納、使用和監督規則。同時,生態環境部對騰格里沙漠污染案、木里煤 TC:08designfollow